豫政〔2014〕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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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政〔2014〕4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6日

 

 

 



河南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第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豫发〔2014〕1号)和《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2014—2016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科学有序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把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综合性战略举措,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产城互动、科学有序,把近期重点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围绕抓好“三个一批”(优先解决一批已进城就业定居的农民工落户,成建制解决一批城中村居民转户,推动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解决“五个问题”(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转得出”、“向哪转”、“落得下”和农村居民“过得好”),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优化、城镇化绿色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六个关键领域,着力推进25个重大专项实施,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全省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专项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转得出”、“向哪转”、“落得下”和农村居民“过得好”的问题逐步解决,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三个一批”快速推进。基本实现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完成50%左右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任务,促进每年200万左右农村劳动力和随迁家属向城镇转移,到2016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50%,户籍城镇化率达到31%左右。

———城镇体系不断完善。郑州龙头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中心城市和县级城市人口集聚水平持续提升,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到2016年,郑州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600万人以上,洛阳达到240万人以上,其他7个中心城市达到100—150万人、8个达到50—100万人,济源超过40万人,县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平均达到20万人。

———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城镇产业就业支撑显著增强,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城镇化改革试点取得重大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坚持“一基本两牵动”(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和学校牵动),实施五大专项,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确保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1.城镇产业发展专项。实施高成长性产业发展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和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工程,加快各类产业发展载体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高城镇吸纳就业能力。

———扩大产业集聚区就业规模。按照“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产业集聚区提升工程,着力提升产业集群、配套服务、节约集约、产城互动发展水平,每年实施2000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重点扶持500家优势企业,到2016年,全省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160个以上,从业人员达到500万人左右。

———扩大城区服务业就业规模。依托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重点推进100个城市综合体、100个商务楼宇和一批精品商业街建设,加快中心城区批发市场向城乡结合部迁移,全面扩大和提升城区服务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到2016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3万亿元以上,从业人员达到2000万人左右。

2.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专项。继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提升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完善工作机制。以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等新生劳动力为重点,开展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能力培训,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失地农民等各类就业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坚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农业、扶贫和残联等部门六路并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配合,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每年完成各类培训300万人次以上。强化创业教育培训,每年完成创业教育培训12万人次。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加快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组织实施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实训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推进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支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组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

3.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促进专项。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省辖市、县(市、区)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整合,三年建设36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44个乡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制定扩大自主创业的具体办法,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以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国有企业再就业人员、复转军人为重点,年均扶持自主创业2万人,扩大自主创业就业规模。

———加强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中原人才网、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网等各类就业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力争三年内实现省、市、县、乡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联网。

4.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进专项。推动各省辖市、县(市)2014年年底前制定完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具体政策和激励办法,力争每年实现转户100万人左右。根据村庄城市化改造进度,推动城中村、城市近郊村和在产业集聚区居住的农业人口成建制地转为城镇户口,争取三年完成转户50%以上。

5.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专项。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非城镇户籍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住房保障。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完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合理增加普通商品性住房供给,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深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年开工建设公租房35万套,结合城镇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鼓励通过政府统一租赁、差额补贴的方式,积极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供给规模。对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提供保障性住房。增加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供应,研究出台鼓励措施,促进本地农民工在县城置业安居。

———公共教育。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公共教育体系和财政保障范围,实施城镇学前教育扩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普通高中改造工程,三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100所、小学830所、普通初中170所,改造中心城区普通高中50所,新增基础教育学位100万个以上,逐步降低城镇中小学大班额率。

———医疗卫生。加快城镇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三年新建、改扩建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70个、县级妇幼保健院9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4个、卫生服务站346个,省辖市综合医院12个、儿童医院11个,到2016年,累计新增城镇医疗机构床位3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床位数提高10%以上。依托省、省辖市大型综合医院,建设7个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把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行按常住人口安排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就业和聚居地疾病监测、职业病防治、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

———社会保障。完善不同群体参保政策,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自由选择参加当地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并连续参保。制定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具体办法,做好进城农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强化企业缴费责任,提高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工伤、失业保险比例。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将农民工及随迁家属纳入城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范围。

(二)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结合,实施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专项,逐步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

———加快棚户区改造。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重点改造商丘、开封古城区和大型国有企业棚户区,兼顾其他零星城市棚户区改造,到2016年,改造城市棚户区40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1.7万户、林区垦区棚户区0.81万户,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将城中村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编制完成现有规划建设区内城中村改造区域的控制性规划。以中心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的城中村改造为重点,三年改造80万户以上。

(三)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实施六大专项,加快构建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放射状、网络化城镇空间格局。

1.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进专项。按照核心带动、轴带发展、节点提升、对接周边的原则,推动城际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提升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加快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全面建成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及配套工程,扩大航空货运规模,力争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货邮吞吐量年均增长40%以上,航空货运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完成郑州至机场城际铁路、机场高速改扩建、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机场至西华高速公路、国道107、国道310、省道102等项目建设,到2016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实验区对外交通网络。加快机场核心区物流园区和功能区布局,加强与菜鸟科技、京东商城等国内外知名电商合作,引进一批国内外龙头企业,打造融入国际生产供应链和消费供应链的产业集群。加快北部城市综合服务区起步区和南部生产性服务中心区开发,全面推进航空都市建设。

———打造大郑州都市地区。深入推进郑汴一体化,建成郑开城际铁路,加快黄河南岸生态走廊建设,促进城际功能对接;建成郑州至焦作城际铁路、郑州至云台山高速公路、许昌至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到2016年,郑州与新乡、焦作、许昌之间形成以“两干三城”(干线铁路、干线公路,城际轨道交通、城际快速客运通道、城际快速货运通道)为支撑的快速交通格局;推动郑州、开封、新乡、许昌、焦作市产业联动发展,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构筑中原城市群核心区域。

———完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联动机制。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配合国家统筹制定实施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探索跨行政区域产业合作发展新模式,推动城际产业分工和产业链整合。创新城市群要素市场管理机制,破除行政壁垒和垄断,促进资本、土地、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实施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沿淮生态走廊等重大工程,建立城际生态环境联防联治、联合执法等合作机制。

2.郑州龙头带动能力提升专项。以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化程度为重点,统筹推进郑东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强化现代服务功能。

———加快郑东新区建设。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争取到2016年,龙湖金融中心初具规模。加快龙湖区域、白沙区域、龙子湖区域等功能区连片开发,推进环龙湖生态廊道建设,启动实施象湖和龙子湖工程,到2016年,郑东新区常住人口达到160万人。

———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推动内环线区域、医学院—碧沙岗区域、西流湖区域、南阳路片区、省属机关办公居住区域、福塔片区等6个旧片区整街坊整片区综合改造,加快主城区177个批发市场、40个工业企业、69个仓储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外迁,全面完成“两环十七放射”(三环路、四环路,金水东路、商都路、机场高速、郑新路、中州大道南段、大学南路、嵩山南路、郑密路、航海西路、郑上路、化工路、科学大道、江山路、中州大道北段、京广快速南延、京广快速北延)生态廊道和10条快速通道建设任务,密切中心城区与新郑、新密、荥阳、登封等周边县城的联系。

3.地区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提升专项。加快老城区改造,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高端服务能力,推动组团式发展,优化城市发展形态,增强轴带节点城市的服务和辐射作用。

———加快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洛阳老工业基地改造提升步伐,推进洛阳滨河商住区、科技城等功能区连片综合开发和洛北城区改造,三年基本完成现有建成区内集中连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引黄入洛工程,力争2014年全面贯通;加快中心城区“四环一快一滨河”(东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北环路、九都快速路、滨河路)道路建设,建成连接周边组团的快速通道。

———加快其他省辖市中心城区建设。以强化区域服务功能为重点,推动开封成为新兴副中心城市,增强其他地区性中心城市节点支撑能力。推进重点功能区连片综合开发,三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内旧住宅小区和旧商业中心(街区)改造或整治工作。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与组团间快速交通建设,三年改造城市组团快速通道400公里,初步形成组团式发展格局。优化中心城区和城市组团产业布局,打造一批千亿元产业集群,带动人口集聚。

4.县级中小城市培育专项。全面提高县城规划建设标准,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着力培育壮大一批新兴中等城市。

———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推动有条件的县(市)按照老城区改扩建和规划建设新城区并举的要求,加快老城区、一户一宅居住区和城乡结合部连片整治改造,三年完成旧商业街区和重点地区沿街连片旧住宅改造任务的50%以上,建设一批高品质的城市综合体、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建筑。在县城、产业集聚区周边规划建设一批中小学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扩大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开发规模,以城镇优质教育和配套的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吸引农村人口向县城集中。到2016年,争取城区人口在25万以上的县城发展成为30万人以上的城市,15万人以上的县城发展成为20万以上的城市。

———建设一批宜居小城市。推动城区人口规模在10万人左右的县城,全面加强城区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适度拓展县城发展空间,扩大县城人口规模。以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为重点,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推动产城互动发展,建成服务城乡、带动区域、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小城市。

———加快省直管县(市)发展。深化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建设,实施产业规模倍增计划,以产业集聚促进人口集中。以建成地区副中心城市为目标,集中实施一批综合公园、生态水系、城市综合体、旧城连片改造等项目,为县城发展提供示范。

5.重点镇示范工程建设专项。选择100个左右区位条件优越、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高标准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镇区详细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镇容镇貌综合整治,加快专业园区布局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争取到2016年,培育形成60个左右镇区人口达到3万人以上的现代化小城镇,建成一批特色镇。推动开展扩权强镇改革试点。

6.综合交通支撑能力提升专项。加快综合运输通道和重要枢纽设施建设,强化城际交通联系,构建铁路、公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的现代交通运输网络。

———建设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快速铁路网、高等级公路网“三港两网”建设,巩固提升郑州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完善郑州东站、郑州火车站和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客运枢纽功能,规划建设郑州南站、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三期、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二期等设施,提高客货运集疏能力。扩大郑欧国际货运班列运营规模,实现多元化、常态化开行。加快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改造提升,初步形成与郑州联动发展的枢纽格局。

———推进中原城市群半小时交通圈和1小时交通圈建设。加快“米”字形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建设,建成郑徐客专,力争2014年开工建设郑州至万州铁路,启动郑州经周口至合肥铁路前期工作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适时启动郑州经濮阳至济南、郑州经焦作至太原铁路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中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建设,到2016年,打通以郑州为中心的客运专线“十”字大通道,客运专线和城际铁路里程分别达到1100公里和170公里以上,争取尽快形成以郑州为中心,连通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漯河、济源的半小时交通圈和其他省辖市的1小时交通圈。

———增强节点城市交通网络支撑能力。优化中心城市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城市快速通道与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推动中心城市与县城之间的国省道升级改造,三年改造3000公里以上,形成以地区性中心城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县城的中心城市交通圈。实施路网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三年升级改造连片特困地区干线公路2000公里,形成以县城为中心、辐射所辖乡镇的县乡交通圈。

(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实施节约型城市、生态宜居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推动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

1.节约型城市建设专项。开展节水城市创建工作,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器具,加强中水回用和雨水再利用;实施工业节能综合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广高效节能惠民产品;推广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工业化;开展大宗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示范,到2016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城镇再生水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30%和75%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以上。

2.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专项。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到2016年,基本完成省辖市和县城建成区河流综合治理,现状水质较差的河流消除黑臭现象,消灭劣V类水质,达到一般景观用水标准。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弃置地生态修复等,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郊野公园、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到2016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县城绿化覆盖率大幅提升。实施蓝天工程,深化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燃煤锅炉集中治理,2015年年底省辖市中心城区完成直接燃煤供热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到2016年,全省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削减达到国家要求,优良天数逐步提高。推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在有条件的省辖市推广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装置协同处理等先进适用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理技术,到2016年,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

3.智慧城市建设专项。加快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重点推进宽带城市、无线城市建设,2015年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实现光纤到楼、新建小区实现光纤到户,居民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20兆比特/秒,无线局域网实现城市主要公共场所全覆盖。扩大和提升3G(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覆盖面和服务质量,力争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覆盖县级以上城市。推动重点领域智能应用,建设一批网络互联、服务高效、便民惠民的信息化系统。启动实施智慧应用工程,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16年郑州、洛阳、鹤壁、济源、漯河、许昌、新郑、舞钢、灵宝等示范城市全面实现智能化管理。建设智能物流平台,加快发展第三方交易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向县城、小城镇延伸覆盖。

4.人文城市建设专项。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古村落保护,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保护和利用郑州商城、开封古城、隋唐洛阳城、涧西工业文化遗产街区、商丘古城等文化遗产。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实施文化博览和历史文化展示工程,三年建设20个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推动省辖市、县(市、区)60个图书馆和90个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实现每个省辖市辖区有图书馆或文化馆。加强历史文化遗迹和传统风貌保护及周边环境治理,开展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工作,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主题鲜明、本土风情浓郁的城市公共文化休闲空间。

5.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

———实施中心城市畅通工程,加快城市快速路、停车设施和换乘中心建设,重点完善城市支路网络,推进背街小巷改造,支持大城市规划建设快速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等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其他城市建设以公共汽车为主的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到2016年,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全面建成1号线、2号线,全面启动5号线、3号线、4号线建设,洛阳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开工建设。

———实施省辖市及规模较大的县(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三年改造供热管网4000公里左右。继续实施“气化河南”工程,力争实现管道燃气县县通。

———积极推进严重缺水县(市)和重点镇供水设施建设,基本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43个受水城市配套设施。推动城市防洪除涝工程建设,三年改造、新建雨水管道5500公里。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推行地下管道综合走廊模式。

(五)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在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的基础上,实施现代农业发展提升、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专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新型城乡关系。

1.现代农业发展提升专项。

———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到2016年,在全省建设高标准粮田4000万亩以上,其中万亩方1500个以上、千亩方5000个以上、百亩方20000个以上。

———实施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到2016年,力争形成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00个左右,其中50亿元以上的集群50个左右、100亿元以上的集群20个左右。

———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依托中心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精准设施农业园区、高新农业科技展示园区、休闲观光农业园区。

———实施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组织,力争到2016年,经营面积超200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20000户以上,参与合作社经营的农户达到60%以上。

2.新农村建设专项。

———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县为单位,按照产业、新农村、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的要求,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科学确定建设时序,有序引导农村居民点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力度,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将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内城郊村和产业集聚区内村庄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体系,有序推进城市化改造,三年基本完成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搬迁改造工作。编制伏牛山、大别山、太行山扶贫开发与小康建设规划和黄河滩区村庄扶贫搬迁规划,稳步推进实施。开展城镇规划区以外没有产业支撑的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和安全饮水工程、清洁工程、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三年新建、改建县乡公路1.5万公里、通村公路2.3万公里,桥梁22万延米,解决1383万农村居民和313万农村中小学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加快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三年改造900个乡镇卫生院;全面完成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三年新建6000个行政村文化大院,实现行政村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专项。加快编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总体规划,有序推进功能区开发,基本完成城市功能区村庄城市化改造工作;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建设具有城市“菜篮子”、生态绿化、休闲观光综合功能的都市生态农业工程;依据就业规模,最大限度促进人口向城镇功能区集中,加快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率先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济源在全域范围内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推动新乡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验区、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和鹤壁、巩义等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在现有基础上,制定专项改革方案,深入开展试点试验。

(六)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城建融资、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1.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专项。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收益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农业人口转移促进机制。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争取三年内完成30%以上。围绕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鼓励、支持农民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争取到2016年,各种形式流转土地面积超过4000万亩,其中流转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面积达到2000万亩以上。推动市、县两级建立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三年内实现市、县、乡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全覆盖。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推动城镇规划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根据城市化改造进度有序退出宅基地。根据国家部署,慎重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土地整治腾退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调剂、指标收益返还制度,确保土地指标收益真正用于农村和农民。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加快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力争到2016年,将城中村、城郊村、产业集聚区内村庄的集体财产权益量化到人,颁发股权证书。加快构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2015年基本实现县级全覆盖。

2.人口管理制度改革专项。推动郑州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其他省辖市和县(市)分别研究制定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具体办法。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要求,分类完善职业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计生、税务等信息系统,配合做好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工作。

3.土地保障机制改革专项。严格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提高城镇建设使用存量用地比例。统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用地指标,重点保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等载体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具体办法。完善人地挂钩制度,出台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最低保护价制定、人地挂钩试点年度指标控制规模测算等意见或办法。

4.资金多元筹措机制改革专项。制定城镇化专项转移支付政策,以新增常住人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主要分配因素,切块下达省辖市、县(市、区),引导省辖市、县(市、区)加大公共服务投入,也可由省辖市、县(市、区)注入有关投融资平台公司,吸引社会资金增加城镇基础设施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发行市政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三年争取直接融资达到2000亿元以上。落实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议,三年内争取融资支持5000亿元左右。以省辖市、县(市、区)为主体,每年组织筛选一批投资规模较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面向社会推介,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

5.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专项。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环境产权交易机制,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实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建立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标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定量考核制度,强化环评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办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区域环境联防联控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协调、解决本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综合协调具体工作。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开展试点示范。按照国家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在全省选择10个左右省辖市、县(市、区)开展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试点地方要依据批复的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监督和指导,开展年度评估考核,建立试点动态淘汰机制。经过两到三年努力,在试点地方探索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模式、农村闲置宅基地市场化流转退出机制,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三)强化考核评价。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考核办法,加强督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各省辖市要建立定期观摩机制,对各县(市、区)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进行观摩点评,推动各地相互学习借鉴。

附件:重大专项省直部门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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