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明电〔2015〕2号《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市场监管遏制社会不良风气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09-29 22:53:49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市场监管遏制社会不良风气的通知


工商明电〔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近期,一些商家、互联网站借中秋国庆消费旺季,推销高档月饼、烟、酒等高价时令礼品,宣扬奢靡之风、送礼文化、集团消费,助长了享乐主义的不正之风,破坏了党风政风,为违规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发放福利等现象提供了土壤。为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遏制社会不良风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维护好节日市场秩序,同时为持续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提供保障。

二、依法加强广告监测监管。

要加强两节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广告市场监测检查工作,以月饼、烟酒等高价时令礼品为重点,强化广告监测。对含有宣扬奢靡之风、送礼文化等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内容的广告,要立即责令媒体停止发布,及时约谈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三、切实开展消费警示和教育引导。


各地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积极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要强化12315数据分析利用,依法按规定发布有关购物、服务、旅游等方面的提示和警示信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重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对消费的教育引导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和倡导绿色、理性、文明和科学的消费理念,正确引导消费。

四、突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

要以落实新消法、新广告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重点,切实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要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并曝光各类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及时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五、认真做好两节各类市场监管工作。

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商品作为重点,加大对烟酒、家电、日用品等重点商品整治检查强度,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市场的随机抽查密度,依法严厉查处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消费品等领域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六、及时报送重大事项和信息。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值班管理,安排足够力量在岗值班,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紧急情况应对的准备工作,畅通信息通报渠道,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请示报告。重大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工商总局

2015年9月25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6545.html

本文关键词: 工商明电〔2015〕2号, 工商总局, 中秋国庆两节, 市场监管, 遏制, 不良风气, 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