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17 12:49:33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围绕传播消费维权理念、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升级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履约意识,强化市场监管部门为民服务宗旨,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面向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第二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地区的作品报送,抓住活动契机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宣传力度,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行或者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广告影视公司、广播电视台、高等院校等联合创作新作品,也可以报送现有的作品。

市场监管总局联系人:李希盛,联系电话:010-88650735。

中国广告协会联系人:储方圆,联系电话:010-59725149。




附件:活动方案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7月9日







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市场监管总局第二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承办单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

执行承办:中国广告协会

三、活动目的

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消费者知法、懂法、用法能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五线合一”工作,打造12315品牌;培育经营者提升商品服务品质的意识,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升级;披露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行为和新问题,开展消费提示警示,提高消费者防范风险能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倡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的理念与习惯;展现各地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良好形象,激发市场监管干部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推进社会共治,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四、创作方向

1.五线合一守护您身边

2.投诉举报就打“12315”

3.品质消费信用护航

4.“12315”天天315

5.您身边的消费陷阱

6.您手中的维权利器

7.消费投诉公示擦亮您的双眼

8.放心消费创建共享美好生活

五、活动赛程

(一)作品征集

时间:2019年6月31日-2019年8月15日。

(二)作品评审

初审时间:2019年8月中旬。

终审时间:2019年8月下旬。

评审形式:初审线上评审、终审线下现场集中评审。

(三)颁奖仪式

颁奖时间:2019年10月下旬“中国国际广告节”

颁奖地点:江西南昌

传播效果:1.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省级、市级电视台新闻报道(如:广东卫视、江西卫视、南昌市电视台等)。2.腾讯、网易等知名互联网平台全程网络直播。

六、参赛对象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单位及个人);高等院校学生及社团;企业(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媒体公司、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等);广播电视台;热心公益的社会组织及个人。

参与本次大赛评选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七、参赛作品分类

A、影视类:适合各类视频终端播放的短片、动漫等。

B、平面类:适合报纸、宣传栏、宣传画、电子屏等静态展示的作品。

C、广播类:适合广播电台等音频终端播报的作品。

D、移动交互类:主要指APP、H5等在移动客户端或互联网传播的作品。

八、报送作品要求与程序

(一)作品格式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二)报送流程与提交说明

登陆中国国际广告节官网(http://www.china-caa.org/)点击大赛引导标识进入大赛主页面,了解大赛信息,下载活动征稿启事,点击“报名入口”按钮报送作品。(提交作品信息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性的报名编号。)

(三)参赛作品要求及说明

1.参赛作品须符合三方面要求:一是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创意独特、语言文字规范、艺术表达得当、文化品位良好;二是制作精良、表现力强、易于传播;三是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侵犯民族宗教信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单位负责承担,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3.每件参赛作品仅限由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的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4.凡经组委会审查核实、确认具有抄袭行为的参赛单位或个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5.不得在报送的广告作品中出现任何参赛单位的相关信息。

6.活动不收参赛费,曾刊播或获奖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大赛。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数量不限。但是曾经在首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获奖的作品不再接受报送。

(四)注意事项

1.超大作品需通过ftp客户端上传,参赛者需激活ftp权限。

2.提交作品前需认真核对,作品确认提交后不可修改。

3.收到作品恕不送回。市场监管总局、中国广告协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展览、编辑、出版、发行并供各地下载使用,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九、奖项设置

A、影视类: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B、平面类: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C、广播类: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D、移动交互类: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十、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广告协会储方圆(010-59725149)

活动网站:中国广告协会官网、中国国际广告节官网

官方微信:中国广告协会官微、中国国际广告节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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