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通〔2013〕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电监会能源局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5-10-03 03:50:14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电监会能源局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通〔201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能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各电力监管派出机构,有关企业和协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满足社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促进我国数据中心,特别是大型数据中心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数据中心的建设和布局应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节约资源和保障安全为着力点,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引导市场主体合理选址、长远规划、按需设计、按标建设,逐渐形成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数据中心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需求导向原则:以应用为牵引,从市场需求出发,合理规划建设数据中心。

(二)资源环境优先原则: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条件,引导大型数据中心优先在能源相对富集、气候条件良好、自然灾害较少的地区建设,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三)区域统筹协调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规模和应用定位,结合不同区域优势,分工协调、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型数据中心。

(四)多方要素兼顾原则:在重点考虑市场需求、能源供给和自然环境基础上,兼顾用地保障、产业环境、人才支撑等多方因素,紧密结合基础网络布局,采用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合理规划建设数据中心。

(五)发展与安全并重原则:数据中心选址要避开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在同一城市不宜集中建设过多的超大型数据中心(数据中心规模划分见附件1);在数据中心设计、建设和运营等环节,要满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布局导向

(一)新建超大型数据中心,重点考虑气候环境、能源供给等要素。鼓励超大型数据中心,特别是以灾备等实时性要求不高的应用为主的超大型数据中心,优先在气候寒冷、能源充足的一类地区(地区分类见附件2)建设,也可在气候适宜、能源充足的二类地区建设。

(二)新建大型数据中心,重点考虑气候环境、能源供给等要素。鼓励大型数据中心,特别是以灾备等实时性要求不高的应用为主的大型数据中心,优先在一类和二类地区建设,也可在气候适宜、靠近能源富集地区的三类地区建设。

(三)新建中小型数据中心,重点考虑市场需求、能源供给等要素。鼓励中小型数据中心,特别是面向当地、以实时应用为主的中小型数据中心,在靠近用户所在地、能源获取便利的地区,依市场需求灵活部署。

(四)针对已建数据中心,鼓励企业利用云计算、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进行整合、改造和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引导。符合大工业用电条件要求的可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对满足布局导向要求,PUE(PUE=数据中心总设备能耗/IT设备能耗)在1.5以下的新建数据中心,以及整合、改造和升级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暂定PUE降低到2.0以下)的已建数据中心,在电力设施建设、电力供应及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其参加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合理安排上述数据中心的用地规模,在市政配套设施方面予以保障,在资金、人才、网络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特殊情况下,不满足布局导向要求的新建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如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PUE在1.5以下),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认为符合特定需要和国家支持发展方向的,也可以享受上述支持政策。

(二)加强应用引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行政机关带头使用专业机构提供的云服务,逐步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的数量;引导企事业单位逐步将相关应用向专业机构提供的云服务上迁移。

(三)夯实网络能力。结合“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推动宽带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架构,提升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互通水平,重点加强一类和二类地区的高速骨干网络建设和扩容力度,全面提升基础网络的能力和服务质量,满足各类数据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四)落实安全保障。加快数据中心安全技术研发,加强数据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数据中心的设计、建设和运营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标准,在网络安全、应用系统安全、业务安全、管理安全等方面落实安全措施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健全运行安全保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发挥示范作用。加强数据中心标准化工作,研究制定能源效率、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及相应测评方法,探索开展评测工作。通过对数据中心优秀案例的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

1.数据中心规模划分

2.地区分类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土资源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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