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节函〔2015〕47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10-03 04:47:2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函〔2015〕475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8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联合申报,专家评审,确定了14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含试点领域和数量),现予公布。

请各地区根据名单(见附件),结合《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组织下一步工作。如试点领域及数量确有必要进行调整,试点地区需正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变更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袁 令 010-68205367

传真:010-6820536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804)

附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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