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发〔2019〕7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广电发〔201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引导和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促进提高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数量和质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年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
经各省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等推荐,总局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最终确定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各类扶持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专项资金由总局下拨至各省局和中央级机构,各省局负责将资金分发至所属获扶持的单位和个人。专项资金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受扶持单位需将专项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
各省广电行政部门和各播出机构要更加重视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创意、制作和播出工作,更好地发挥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新风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
附件:【官网下载】
1、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传播机构类)
2、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组织机构类)
3、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广播作品类)
4、2018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名单(电视作品类)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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