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运函〔2019〕110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司机之家”建设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8-15 01:24:20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司机之家”建设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交办运函〔2019〕1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总工会:
为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的工作休息环境,2018年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全国10个省份启动了“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工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站(点)、骨干物流通道货物集散地、物流园区等地试点建设“司机之家”。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各省份试点“司机之家”已陆续建成。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机之家”建设和验收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552号)的部署安排,各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联合对“司机之家”建设试点项目进行验收,并已向社会公示,确定河北省邢台好望角物流园区“司机之家”等76个试点项目符合“司机之家”建设要求,经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司机之家”建设试点项目名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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