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政研函〔2019〕122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交办政研函〔2019〕1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铁路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国家邮政局办公室,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19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3日
(联系人:部政策研究室 孙逸帆,联系电话:010-65292530,传真:010-65292523。)
2019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要求,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信用交通省”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为建设交通强国、建设信用中国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9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
二、活动主题
建设信用交通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国务院常务会、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等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
(二)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举措。宣传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宣传交通运输信用建设政策文件;宣传信用交通建设的新成效;推广“信用交通”网站;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举措。
(三)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信用交通省”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宣传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阶段总结暨现场观摩交流会议精神;宣传第一批“信用交通省”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本省(区、市)“信用交通省”建设取得成效。
四、活动安排
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政府宣传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曝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日活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在9月20日前后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主动走进车、船、路、港、站、场,走进行业企业,走近从业人员,走近基层群众,运用宣传海报、展板挂图、电子屏幕等方式,广泛刊播信用交通宣传标语、奖惩典型案例等公益广告,发放信用交通宣传册、折页,突出行业特点和地方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开展“一把手谈信用”活动。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撰写署名文章,在“信用交通”网站、部政务微信、微博和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栏择优刊发。
(三)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在事前信用监管环节,为市场主体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适时开展交通运输相关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在事中信用监管环节,将信用评价结果、检查处罚结果和注册登记、资质审核等信用信息,通过“信用交通”“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在事后信用监管环节,按照“谁认定、谁告知、谁发布、谁修复”的原则,依法定期公布行业联合奖惩名单,公示守信激励典型和失信惩戒案例,及时向市场主体宣贯信用惩戒政策和修复路径。
(四)开展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宣传活动。部政策研究室牵头,在“信用交通”“信用中国”网站上线“2019年信用交通宣传月”专栏,集中公布一批诚实守信典型名单,曝光一批交通运输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案例,形成人人重诚信、人人讲信用的行业清风正气。
(五)组织“信用交通省”摄影作品展。部政策研究室牵头,面向全社会征集反映“信用交通省”建设成效的摄影作品并择优展出,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六)开展诚信出行微视频比赛。部政策研究室牵头,组织开展诚信出行微视频比赛,倡导诚实守信、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七)开展诚信典型宣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发现和推出一批行业诚信典型企业、从业人员,挖掘典型的闪光点和感动点,组织开展专题宣讲,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感动人,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八)鼓励创造性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引导行业从业者将诚实守信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深化推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
(九)配合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部政策研究室牵头,向中央媒体推送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
(十)配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9〕453号)要求,开展好信用交通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负责活动的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分别指导各自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按照要求,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
(二)扩大宣传声势。要按照“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要求,结合“信用交通省”创建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既落实好统一部署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突出自身特点把“自选动作”做出彩。要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和现场宣传等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增强宣传的感染力。
(三)认真做好总结。要及时总结“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和举措,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总结报送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参照本方案分别制定各自领域“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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