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妇幼函〔2019〕69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函〔2019〕6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9月12日是预防出生缺陷日。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出生缺陷防治和妇幼健康促进工作,我委定于2019年9月12日在全国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并联合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在西安市共同举办现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出生缺陷早预防,健康中国我行动”,旨在引导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聚焦出生缺陷防治,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强化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从我做起、积极行动,营造全社会各尽其责、共建共享健康妇幼的良好氛围,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妇幼健康促进专项行动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创新形式载体,强化参与互动,结合婚育人群年轻人居多、对新媒体易接受等特点,充分发挥新媒体、全媒体的独特优势,创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主动接受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确保活动实效。
(二)我委组织编写了出生缺陷防治核心信息及相关宣传教育材料(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妇幼健康司”栏目下载),拟定了相关宣传标语口号(见附件),方便各地参考使用。各地可根据实际制作群众喜闻乐见、图文并茂、易于传播的宣传教育材料及文创产品,配合宣传活动的开展。
(三)各地要将本次活动作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落实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进一步贯彻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广泛开展丰富多彩、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优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指导群众科学孕育健康新生命,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于9月30日前将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及编制的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材料报送我委妇幼司。
联 系 人:妇幼司 燕东海
电 话:010-62030814
传 真:010-62030825
电子邮箱:yandh@nhfpc.gov.cn
附件: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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