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函〔2019〕58号《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同意增设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复函》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同意增设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复函
统计函〔2019〕58号
《大连海关关于申请增设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函》(大关便函〔2019〕139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内地区代码,配套增设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并变更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内地区代码为“21082”。其中,第一、二位代码“21”代表辽宁省;第三、四位代码“08”代表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的营口市;第五位代码“2”代表经济技术开发区。
该代码用于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10位数)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为“21089291”。其中,第一至四位代码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位代码“9”无特定含义;第六位代码“2”代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位代码“9”无特定含义;第八位代码“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该代码用于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在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调查子系统中“特殊贸易区域”栏目中赋码。
三、因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位于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其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由210899W1变更为210892W1。
四、新增和变更后的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于2019年8月30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业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并及时变更中心企业的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
五、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企业所在行政区划为营口市鲅鱼圈区,代码为210804,请你关注意接收企管司维护的JC系统参数,确保10位数海关企业编码注册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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