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3号

浏览量:          时间:2019-09-03 21:21:04

《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3号

 






依据《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现将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分别对照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符合性情况(第十批)予以公告。




附件:载客车 辆(M1类)落实《汽车有 害物质和可回 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 单(第十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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