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3号
浏览量: 时间:2019-09-03 21:21:04
《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3号
依据《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现将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分别对照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符合性情况(第十批)予以公告。
附件:载客车 辆(M1类)落实《汽车有 害物质和可回 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 单(第十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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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载客, 车辆, 汽车, 有害物质, 回收, 利用率, 管理, 要求, 情况, 清单, 第十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年, 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