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海批〔2019〕2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青岛港董家口港区部分码头泊位期限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9-09-13 01:11:27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青岛港董家口港区部分码头泊位期限的批复






交海批〔2019〕20号






山东海事局:

《山东海事局关于延长青岛港董家口港区部分码头泊位临时进靠国际航行船舶期限的请示》(鲁海船舶〔2019〕8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北三突堤1号和2号3.5万吨通用泊位、40万吨矿石泊位、20万吨矿石转水泊位,华能5万吨和3.5万吨通用泊位,北二突堤1号和2号5万吨通用泊位,大唐一期工程3.5万吨和5万吨通用泊位,中石化LNG专用码头泊位,海湾2万吨和3万吨液体化工泊位,摩科瑞10万吨和7万吨通用泊位,实华30万吨和10万吨油品泊位,万邦20万吨级矿石泊位,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码头泊位在临时开放期间不得经营煤炭进口业务。

你局应注意提请各口岸查验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乐动体育ldsports5.0 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进出港动态,做好在船人员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船舶安全。

请你局会同当地口岸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关于印发〈非口岸区域和限制性口岸临时开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署岸发〔2017〕277号)的规定,对于临时开放累计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完成口岸正式开放所需手续。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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