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农〔2019〕1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上半年全国肥料监督抽查情况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9-18 01:36:1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上半年全国肥料监督抽查情况的通知






农办农〔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2019年上半年,我部组织7家部级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北京、天津、河北等29个省(区、市)肥料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生产销售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抽查情况

此次抽查由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农业农村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家庄)、农业农村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农业农村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农业农村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农业农村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农业农村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宁)、农业农村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等7家质检中心负责实施。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9个省(区、市),共计抽取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样品323个,抽样基数1174吨,涉及250家生产企业和157家销售单位。

二、抽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此次抽查的323个肥料样品中,合格样品291个,合格率为90.1%,与2018年抽查样品合格率(90.8%)基本持平。其中,抽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样品227个,合格样品215个,合格率为94.7%,与2018年相比下降了1.8个百分点;抽查大量元素水溶肥样品96个,合格样品76个,合格率为79.2%,与2018年相比上升了4.2个百分点。

(二)生产环节。在116家肥料生产企业抽查样品125个,合格样品114个,合格率为91.2%。

(三)流通环节。在157家经销单位抽查样品198个(涉及147家生产企业,其中13家在生产环节也抽查了样品),合格样品177个,合格率为89.4%。

三、主要问题

(一)养分含量不足仍是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此次抽查不合格肥料样品32个,主要存在单一养分和总养分含量不足、氯离子和砷含量超标等问题。其中,养分含量不足的样品有24个,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75%,氯离子和砷含量超标的各4个。不合格产品名单详见附件。

(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合格率偏低。本次抽查大量元素水溶肥样品合格率为79.2%,虽较2018年有所提升,但总体合格率仍远低于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微量元素含量与标识值不符和砷元素含量超标。

(三)肥料产品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目前各类肥料产品标签标识问题较多,字体、字号及肥料命名混乱,如使用美国神肥、高效钙宝、高钾宝、肽素肥、活土氮肥等名称,夸大甚至误导的表述较多,如夸大肥料的膨果、生根、重茬改良、抗病等功效。

四、整改要求

一是督促不合格企业及时整改。有关省(区、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存在问题的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处理,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对产品不合格的肥料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核查和处置。各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对抽查不合格的肥料生产者、经营者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质量连续不合格的登记产品,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不予续展,并将不合格企业作为重点监督和检查对象。




附件:2019年上半年全国肥料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提取码: gnay】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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