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文
为切实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加强各单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依据《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豫政文[2007]124号),制定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原则
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省政府和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的领导下,负责河南省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的政策、方安案,协调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一)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明确职责、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咱和“谁主管,谁整顿;谁批准,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谁担保,谁负相应责任”的工作原则,联席会议审核,按程序报备。
(二)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审核,按程序报备。
(三)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集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也可以通知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果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会议的议题应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全国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非法集资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处置蜚法集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提出落实意见,等等。
(四)联系会议议定的事项,以联席会议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议定的重大事项,按上级规定的程序报批。
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河南银监局:参与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文件的起草;参与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组织的案件性质认定工作;负责河南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非法集资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省委宣传部:负责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河南省新闻媒体(含互联网)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的管理;负责制定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省公安厅: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活动(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监控、侦查、打击和处理:负责维护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事件现场秩序和安全,协助省政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组织、协助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省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省检察院: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员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河南省内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法规、规章的咨询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省工商局:牵头组织制定河南省涉嫌非法广告宣传的审查办法: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宣传达的监管和查处;参与有关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省地税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纳税情况及账务报表、会计核算等进行检查。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省监察厅:负责查处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的得政监察对象。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省发改委:负责下置非未能集资涉及的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修正等到工作;负责查处本单位业务管辖范围的涉嫌非法集资洗动。联席会议的其他工作。
(十一)省财政厅:完成省政府交办的非法集资活动处置善后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省建设厅:负责制定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途理制度和标准在河南省的实施细则;负责查处本省城建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联系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省农业厅:负责制定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途理制度和标准在河南省的实施细则;负责本省农业畜牧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联系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四)省林业厅:负责制定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途理制度和标准在河南省的实施细则;负责查处本省林业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五)省商务厅:负责查处本省高务系统业务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联系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省民政厅:负责查处本省民政系统业务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联系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七)省文化厅:查处河南省 本文化系统业务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联系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八)省通信管理局:负查处河南省 本单位业务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联系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九)人民银行郑州中支:参与查处可能引起金融稳定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的其他工作。
(二十)河南省证监局:负责制定证券业处置非法集资途理制席和标准在河南辖区的实施细则;负责查处河南省辖区本单位业务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河南保监会:负责制定保险业处置非法集资管理制度和标准在河南辖区的实施细则;负责查处河南辖区本单位业务监管、主管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省政府办公厅金融办:负责协助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承办联席会议日常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是:
协调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开展全省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接受各成员单位报送的非法集资案件信息,按程序将案件向省直各行业主管(监客部门)、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进行交办;
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督办、案情分析通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汇总各成员单位的非法集资监管、处置相关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形式、规律、特点和对策的研究,制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划、方案、措施、工作指导意见和建议;
及时通报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措施等,负责督导各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定、计划、措施等;
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处置非未能集资工作转路和方法;要自觉主动地服从联席会议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种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要提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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