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函〔2019〕173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19〕1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国土资规〔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9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在自然资源规划、调查、评价、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取得重大理论、技术、方法创新,获得广泛应用且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
(一)推荐成果在2017年1月1日前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
(二)成果完成人本年度只能有1项成果被推荐。
(三)申报2018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8年度评审的成果,以及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予受理。
(四)推荐成果应在2019年1月1日前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五)推荐成果,除科研院所外,其他单位中对成果确有创新贡献、但在厅局级领导岗位的人员,排名不在前3名。
二、推荐方式
(一)单位推荐
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推荐名额不限。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限推荐9个,中国地质调查局限推荐80个,部其他直属单位限推荐3个。各单位在推荐名额外,可再推荐1套科普作品和1项由青年科技人员(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请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推荐单位和完成单位分别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成果基本情况、推荐意见、成果简介、客观评价和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
请推荐单位以正式函报送推荐成果。推荐函应包括组织推荐过程、推荐成果数量、公示情况及结果,并附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
(二)专家推荐
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符合条件的3位专家可联合推荐1项成果。专家推荐前,由责任推荐专家通过电子邮件向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件2),并同时抄送其他推荐专家和成果联系人。办公室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符合《办法》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将推荐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责任专家电子邮箱。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是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
(一)网络推荐材料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服务”(网址:http://www.mnr.gov.cn/fw/),登录“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按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附件3)在线填报。涉密项目由推荐单位联系申报。
(二)纸质推荐材料
网络推荐完成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推荐书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注明原件归档(推荐书主件的签字和盖章页应提交原件,附件可提交复印件)。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并附推荐成果汇总表;纸质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推荐书概不退回。
四、推荐时间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网络开通时间:2019年10月15日,填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一)材料受理
联系单位: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芳 张丹凤 010-63882112/2166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邮编:100830
电子邮箱:642008969@qq.com
(二)业务咨询
1.联系单位:中国土地学会
联系人及电话:张 清 010-83064669
2.联系单位:中国地质学会
联系人及电话:华丽娟 010-68999018
3.联系单位: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联系人及电话:张家义 010-61595777
4.联系单位: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
联系人及电话:孟 恩 何凯涛 010-66558427/8425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8日
附件:【官网下载】
1.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专家推荐申请表
3.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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