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函〔2019〕172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森林蓄积量调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0-14 20:22:28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森林蓄积量调查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19〕17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

为掌握2019年度全国森林资源主要状况,自然资源部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国森林蓄积量调查。经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协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国森林蓄积量调查,及时获取全国及各省(区、市)2019年度森林蓄积量,为自然资源部履行“两统一”职责提供数据支撑,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依据。

二、工作任务

(一)样地布设

充分收集森林资源调查相关资料,在地理国情监测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判定的乔木林等地类的范围内,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以各省(区、市)为抽样调查总体,系统布设样地。

(二)样地调查

实地开展样地调查,记录调查结果。调查的主要内容是现场测量乔木胸径、树高等因子。

(三)蓄积量统计

根据样地调查结果,统计计算样地单位面积蓄积量。在此基础上,采用数理统计方法,统计计算出全国及各省(区、市)的森林蓄积量。

(四)分析评价

在森林蓄积量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对全国及各省(区、市)森林蓄积量调查成果进行年度对比分析评价。编制2019年度森林蓄积量调查报告。

三、组织实施


本项调查工作由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共同组织,统筹推进。调查完成后,按程序发布调查结果。

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部队)负责本次调查的具体实施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样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直属院的协助下起草技术规程,统计汇总各省(区、市)及全国森林蓄积量,编制2019年度森林蓄积量调查报告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以及昆明勘察设计院,按照分区,负责承担本调查区的技术支撑、外业人员技术培训、质量检查、调查数据验收等工作。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样地调查的配合工作。

四、相关要求

2019年度全国森林蓄积量调查是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调查工作,其结果将作为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依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与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一道,选派至少2名熟悉森林调查业务的同志,配合调查人员做好全国森林蓄积量调查工作,对进入林区开展样地外业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与我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联系。联系人:牛春盈;电话:010-6655820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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