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科财函〔2019〕79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0-28 23:31:05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的通知
环办科财函〔2019〕797号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兴港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潍坊经济开发区、鲁北集团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环发〔2015〕167号)的有关要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你单位报送的申请验收材料进行了初审,拟于2019年10月起开展验收前的技术核查工作,并对通过技术核查的工业园区进行验收评审。
请各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对技术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整改后的验收材料及整改内容说明。请工业园区所在省(直辖市)生态环境、商务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园区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并参与验收工作。技术核查和验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王圻
电话:(010)6655612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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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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