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19〕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中小学班级合唱展示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中小学班级合唱展示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9〕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抒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教育部决定举办2019年全国中小学班级合唱展示活动(以下简称班级合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班级合唱活动的主题是“歌唱伟大的祖国”。
班级合唱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全面展现新时代中小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让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始终在广大青少年心中高高飘扬。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活动之中,通过合唱艺术的浸润、感染、熏陶,让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基础,以合唱为载体,以育人为根本,注重群体合作,鼓励个性表达,强调快乐参与,强化审美体验,努力让每个学生都成为班级合唱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校园文化特质。遵循时代特征、校园特色、教育特质和学生特点,把握合唱活动的正确导向,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倾向,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活动安排
活动参加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
各地各校要把班级合唱活动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新生入学教育等活动相结合,在新学期掀起一轮班级合唱的热潮,努力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的局面。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广泛发动本地中小学校开展班级合唱活动的基础上,推荐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1个普通教学班参加全国现场集中展示。
全国现场集中展示定于2019年11月22-25日在深圳市举行,委托深圳市教育局具体承办,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协助实施。深圳市作为此次班级合唱活动承办地,苏州市、郑州市作为全国第六届、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承办地可单独推荐报名参加。全国共35支队伍参加全国现场集中展示。
四、活动要求
全国现场集中展示有关要求如下,各地可参照组织开展本地展示活动。
(一)演唱班级须是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1个普通教学班,人数为40-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指导教师或本班学生。学生需统一着校服,教师服装要体现教师特点。
(二)每个班级演唱2首歌曲,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歌曲内容要主题鲜明、昂扬向上,富有时代气息。合唱可加入朗诵,伴奏形式统一为钢琴。
(三)全国现场集中展示参展师生的往返交通费由各省(区、市)负责,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五、奖项设置
全国现场集中展示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指导教师奖。其中,指导教师奖每个参展团队不超过2名。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提供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活动坚持勤俭节约,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地各校要筑牢“安全第一”的意识,明晰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归属,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活动的政治安全、人身安全、演出安全等。
(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育人导向和正确舆论导向,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材料报送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填写《2019年全国中小学班级合唱现场集中展示报名表》(见附件),于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纸质版与两首歌曲合唱谱一并邮寄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二楼C2077室深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为确保准确送达,建议采用EMS邮寄)。电子版发送至:szyishu@sz.edu.cn,电子文件须以“省(区、市)+全国班级合唱报名”命名。
联系人:牟林芳、渠园园,传真:0755-88120325,电话:0755-88125677,88120325。
附件:2019年全国中小学班级合唱现场集中展示报名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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