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区〔2019〕85号《科技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区〔201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根据《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方科技厅(委、局)会同教育厅(委、局)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的相关大学进行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并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
1. 采取纸质申请文件申报方式。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函(加盖省级科技和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另附电子版光盘)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
2. 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应具备《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2)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提纲见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三、联系方式
1. 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吕鸿燕、胡也
电话:010-58884276、58884277
2. 教育部科技司:张洪、刘法磊
电话:010-66092082、66096733
3. 科技部火炬中心:刘祯、徐示波
电话:010-88656201、886562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邮编:100045
附件:【官网下载】
1.基本信息表
2.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提纲
3.相关证明材料
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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