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水文函〔2019〕1201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水文统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6 01:11:16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水文统计工作的通知





办水文函〔2019〕1201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水文统计是水文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统计成果将为制定水文行业政策、开展行业管理等提供基础信息和科学依据。根据国家有关统计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2019年水文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开展水文统计工作,认真组织部署,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人员,做好内部分工协调,严格规范统计行为,切实提高统计质量。

2. 各单位要组织统计人员认真学习《全国水文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以下简称调查制度),对照填报说明,按要求及时填报11张综合表;要组织对统计信息进行全面审核,杜绝错报漏报,确保统计成果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 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31日前,按以下两种方式报送统计成果:

(1)调查制度经单位负责人审定后,通过水利政务外网登录“全国水文站网管理系统”,在“水文统计年报”模块中进行录入(网址:http://10.1.7.101:81/)。

(2)同时,填报完成的调查制度以公文形式报送我部。

联系人:水文司 吴梦莹,电话:010-63202221

邮箱:swzwc@mwr.gov.cn




附件:全国水文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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