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材办〔2019〕44号《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大中小学教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大中小学教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教材办〔2019〕44号
各有关出版单位:
为全面了解大中小学教材基本情况,更好地指导推动教材建设,科学服务教材决策, 做好教材奖励制度实施基础工作,国家教材委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国大中小学教材调查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调查统计要求
1.统计范围。2006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国内正式出版的(以版权页的版次日期为准)、供我国各级各类学历教育教学正在使用的教材(不含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版权页CIP数据标识须为教材)。
2.统计分类。基础教育教材(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学使用的教材),职业教育教材(包括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使用的教材),高等教育教材(包括本科、研究生教学使用的教材)。
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文字教材分别纳入上述相应学段教材统计。
二、教材统计信息填报
1.工作组织。由各出版单位按照要求统计本单位所有相关教材信息,并在教材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请务必认真统计、准确填写,确保信息全面、无误。如有虚假或错误,责任自负。
2.网络填报。请各出版单位登录全国大中小学教材调查统计平台(http://ncct.moe.edu.cn/jiaocai),根据填报指南填报教材信息,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填报信息要素见附件1。出版单位需同时提供教材填写承诺书(附件2)和联系人证明文件(附件3),上传至全国大中小学教材调查统计平台。
三、联系方式
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李正福,010-66097403,13439035923;教育部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课程教材研究所:李天然,010-58556777;李素琛,010-58557334,13261016886;李松涛,010-58557331,13838333302。
附件:
1.出版单位教材信息填报要素
2.承诺书
3.联系人证明
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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