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5〕1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12-08 01:53:0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5〕14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7日

 

 



河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积极推进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以下简称离境退税政策)在我省实施,促进和扩大境外旅客在我省旅游消费,按照“统筹安排、分工协作、有序推进”的原则,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的通知》(豫政办〔2015〕49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是当前深化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省是历史文化资源大省,自然景观荟萃,旅游资源丰富,推进落实离境退税政策有利于拉动境外旅客在我省购物消费,促进消费增长和入境旅游发展,推动我省特色商品出口;有利于提高旅游消费在全省经济总量中的占比,优化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协调对接,在国际上塑造我省对外开放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制

为保障离境退税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建立省离境退税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财政厅、国税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财政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旅游局、郑州海关、省国税局、省政府口岸办、省公安边防总队和河南机场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省财政厅牵头负责研究制定河南省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会同省国税局、郑州海关和省政府口岸办负责河南省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的购买和试运行工作;会同省国税局、郑州海关和省地税局确定我省离境退税手续费负担机制;协调推进离境退税各项工作,做好实施离境退税政策财政经费保障工作。省国税局负责制定河南省离境退税政策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郑州海关和省地税局做好退税代理机构选择工作;会同省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旅游局做好退税商店备案认定工作。郑州海关负责落实相关监管措施,制定海关离境退税业务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设立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办公场所,调整人力资源配置,配备相关监管配套设施。省商务厅会同省工商局、旅游局负责研究提出我省退税商店布局意见,配合做好退税商店备案认定及后续管理工作。省旅游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参与退税商店备案认定工作。省政府口岸办负责离境口岸监管协调等工作。省公安边防总队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退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河南机场集团负责协调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国际区域预留离境退税海关监管机构和退税代理机构工作场所,提供必要的网络和监控设备布线等条件。

三、实施步骤

为争取尽早纳入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围,加快我省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分以下步骤做好工作:

(一)2015年11月底前,统筹考虑我省退税商店区域、业态布局情况,完成退税商店预选工作。初步确定退税代理机构选择条件,与部分退税代理机构进行初步联系商洽。

(二)2015年12月底前,结合我省实际拟订离境退税政策管理办法,确定离境退税手续费负担机制和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方案。

(三)2016年1月底前,完成退税代理机构选择认定工作,完成首批退税商店备案认定并制作相关退税商店标识。

(四)2016年2月上旬前,完成相关监管场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等工作。

(五)2016年2月底前,完成退税商店、退税代理机构、税务机构、海关机构等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和试运行工作;做好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前的宣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六)2016年3月上旬前,将河南省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七)2016年3月,争取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对河南省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备案。待国家部委正式明确我省纳入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地区范围和实施日期后,争取2016年4月1日正式启动我省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工作。

四、工作要求

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是促进我省旅游事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快推进。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在省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策实施预案研究,提升风险防控意识,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推动我省实施离境退税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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