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规划函〔2019〕27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血管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血管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国卫规划函〔2019〕271号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你院《关于再次报请审批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血管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院行字〔2019〕8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为改善你院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心血管疾病诊疗服务能力和科研转化能力,原则同意你院所报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血管方向)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 139 号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购置血管造影机、支气管镜系统等必要医疗设备;部分业务用房装修改造。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5,62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医院自筹资金共同解决。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确定周智广同志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血管方向)项目责任人。
六、请你院按照本项目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科研创新、区域协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联体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提升区域内心血管疾病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委将适时开展项目实施考核评价。
七、请你院在项目的招标采购中根据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附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请你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国家投资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设方案,根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报我委审批。
此复。
附件: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血管方向)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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