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委预算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2019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决算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工作小组,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部门决算相关工作。
二、夯实决算编制基础。各单位要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做好新旧会计账务数据转换,实现部门决算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继续做好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决算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统筹部门决算编报工作与结转结余、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专项信息统计工作,加强单位内部审核,保证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四、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财政部明确,从2020年起,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原则上不得调剂使用,不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交回财政。各单位应当全面梳理结转结余资金情况,据实填报决算。
五、强化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应用。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将决算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到预算编制与执行、单位运营管理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从源头解决问题,强化内部控制,为单位决策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六、全面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部门决算信息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应用,通过部门预算绩效考核,推动落实各项工作,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七、请各单位在2020年2月底前做好部门决算上报准备工作,决算汇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2019年部门决算软件及参数更新请登录财政部国库司网站(http://gks.mof.gov.cn/)“财政国库管理”栏目下载。
联系人:财务司 胡洋洋、杜宜宣
联系电话:010-68791749、68792180
附件:财政部关于2019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5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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