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20〕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20〕38号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发改函〔2019〕4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西北至西南地区快捷通道,加强兰西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联系,促进沿线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项目代码:2017-000052-53-01-001397)。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线路自西宁枢纽海东西站引出,经青海省海东市、黄南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与在建成兰铁路成都至黄胜关段黄胜关站接轨后,共线引入成都枢纽。正线全长836.5公里,其中新建正线502.5公里,利用既有兰新高铁26.3公里,利用在建成兰铁路307.7公里。全线设站19座(含既有海东西站、在建黄胜关站)。同步建设西宁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工程。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双线。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公里/小时,部分路段预留提速至250公里/小时平面条件。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2800米)。限制坡度:25‰。牵引种类:电力牵引。牵引质量:15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2列控系统。闭塞类型:自动闭塞。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铁路线路设计规范》(TB10098-2017)。
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客运单向3000万人/年,货运500万吨/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814.9亿元,其中工程投资780.7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34.2亿元。项目采用全额资本金,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71.9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其余资金343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25.3亿元),由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分别承担119.7亿元、134亿元、89.3亿元,并分别承担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地方出资由相关省及沿线地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使用财政资金等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地方股份。
本项目由成兰铁路公司作为业主单位。项目建设工期7.5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深入做好地质勘察工作,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
(三)深化方案研究。做好本项目与兰州至合作铁路、成兰铁路成都至黄胜关段等周边路网对接。加强统筹衔接,积极研究本项目与西宁曹家堡机场无缝衔接的可行技术方案和工程实施问题。
(四)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加强服务铁路客站的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建成区、城市其他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提高综合交通整体效率。
(五)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规模、边界和功能定位,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护措施,妥善处置弃土、弃渣等,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环境影响,尽快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七)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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