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都江堰-安澜索桥(内江段)维修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都江堰-安澜索桥(内江段)维修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17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都江堰-安澜索桥(内江段)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川文物〔2019〕9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都江堰-安澜索桥(内江段)维修项目设计方案。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核实安澜索桥(内江段)的历史沿革、修缮历史及时代认定,补充对2013年安澜索桥内江段维修加固应急工程实施效果的相关评估。
(二)补充对桥亭的现状勘察,补充索桥钢构件的开裂范围、程度、面积及桥面板、扶手夹木板、桥台侧面、桥墩横梁等处裂缝的残损量化数据和残损原因分析,补充评估索桥桥身及桥墩的结构稳定性。
(三)进一步细化完善修缮设计,严格控制干预力度。进一步论证桥墩横梁开裂和桥墩基础冲刷的治理方案,明确具体的确保技术措施,确保修缮段与未修缮段能最大限度融合,并尽可能不改变其原有外观;木材防腐剂宜考虑环保要求,并明确具体质量要求。
(四)应考虑系统收集、记录、保存、展示部分被更换的构件。补充护栏板5年更换一次、钢索10年更换一次的具体依据。
(五)补充项目实施期间对索桥本体及周边文物的临时防护措施。应论证明确索桥后续开放期间的瞬时游客承载量,确保文物、人员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规范文本图纸,细化残损及修缮的部位、范围等图纸标注,补充桥台侧面裂缝和桥墩横梁裂缝的现状测绘图和加固设计详图。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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