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人函〔2020〕42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运行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运行评估工作的通知
办人函〔2020〕42号
北京市文物局、山西省文物局、陕西省文物局,各有关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下简称“培训基地”)能力建设,规范培训管理,推进项目实施质量,根据《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评估细则》,我局拟委托北京联合大学于2020年开展培训基地运行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对培训基地获批以来的运行管理状况进行评估,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二、评估对象
2015年公布的第一批培训基地(名单见附件1)。
三、评估程序
(一)各培训基地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省级文物部门审核后报我局。
(二)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进行现场评估。
(三)汇总、研究,公布评估结果。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省(直辖市)文物局和培训基地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次评估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请各有关省(直辖市)文物局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各培训基地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协助做好现场评估工作。
(三)各培训基地应认真填写《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运行评估表》(附件2),编写《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运行自评报告》(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刻盘)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寄至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邮编100191)。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 周华 13426051349
国家文物局人事司专家与培训处 董少君 010-56792002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1.第一批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名单
2.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运行评估表
3.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运行评估报告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