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0〕17号《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13 03:15:14

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广电总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现启动2020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加强重点、难点、重大战略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可参考《2020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和参考选题》,也可结合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自行设计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相关的课题申报。

三、申请资格

(一)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以上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推荐。

(三)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

(五)在研的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六)凡申报本年度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四、项目要求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实施时限一般为一年(以签订立项合同起开始计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本年度入选的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认真填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申请书(只接收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66。同时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sk@nrta.gov.cn,邮件主题、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0申报书”命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0日(以中国邮政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每个相关资料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http://www.nrta.gov.cn),“新闻”栏“专项工作”中“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内下载。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社科研究项目规划办联系。

联系人:马婷婷  010-86093064  王博  010-86096371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及参考选题

2.2020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20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说明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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