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财函〔2020〕1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重点实验室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3-17 22:01:45
生态环境部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重点实验室的函
环科财函〔2020〕14号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收悉。经研究,现同意以你中心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是面向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海洋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响应与效应、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技术、海洋生态环境空间规划与环境经济政策制度研究,为提高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培养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打造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修复的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你中心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发〔2004〕138号)有关规定,围绕《计划任务书》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在建设期间,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若遇重大事项,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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