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函〔2020〕145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户部山古建筑群-李家大楼修缮方案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户部山古建筑群-李家大楼修缮方案意见的函
办保函〔2020〕145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户部山古建筑群-李家大楼修缮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19〕29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户部山古建筑群-李家大楼修缮方案。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加强历史研究和现状勘察。应在拆除后期搭建房屋后,补充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和文物勘察,结合相关史料明确院落格局及变迁,核实是否存在其他遗存;补充原结构、形制等历史信息及分析,为修复回廊、花棂门等提供科学依据;细化屋面、吊顶、水磨石等部位的材料、做法调查,补充相关说明和图示;加强对各类病害成因的分析。
(二)论证完善修缮措施。进一步论证修复主楼回廊的必要性和依据;补充对木构架、砖墙的稳定性评估,进一步论证双檩加固方式的合理性,建议比选其他补强加固方式;补充标注各类修缮措施的工程量。
(三)加强主要材料和修缮工艺的实验论证。修复所用灰浆材料原则上不应低于现有灰浆强度;补充说明清水砖墙修补采用砖片贴补的具体操作要求;说明水磨石地面采用混凝土垫层的依据。
(四)基于院落原格局探查成果,修改完善院落整治设计,如存在遗址,应补充保护措施,并完善建筑周边和院落内外排水设计。
(五)明确文物建筑后续使用功能,补充相关需求和管线、基础设施、装修等衔接内容,避免二次破坏。
(六)补充完善勘察设计图纸和照片。补充细化建筑残损具体范围、残损量的标注,尤其应标明部分原有做法的残存范围;补充原院落格局图;补充院落俯瞰照片和主楼各立面完整的现状照片。
二、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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