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工商法规字〔2015〕5号《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修订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1-17 21:52:04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修订意见的通知


鲁工商法规字〔2015〕5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工商局规范性文件修订意见已经省局局务会讨论通过,决定对2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 9月30日。

 


附:省工商局规范性文件修订 意见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0月20 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8234.html

本文关键词: 鲁工商法规字〔2015〕5号, 山东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 规范性文件, 修订, 意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