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20〕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12333咨询服务平台作用,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工作掀起新高潮,经研究决定,第9届“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以“职业技能提升 改变你的生活”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3月30日(周一)至4月3日(周五)。
二、活动主题
“职业技能提升 改变你的生活”。
三、服务对象
城乡各类劳动者、企业、技工(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技能鉴定评价机构。
四、实施主体
各省(区、市)、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机构和12333电话咨询服务机构提供集中服务,邀请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国资监管等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
五、活动地点
选择市民广场、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空间宽敞、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活动。
六、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于2020年3月30日举行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启动式。有关政府部门,部分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代表参加。
(二)政策咨询。积极采用服务对象易于接受的多种形式,进企、进校、进社区、进农村开展统一咨询日活动。面向企业、院校、培训机构、鉴定评价机构和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新型学徒制、技工院校招生、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技能扶贫等政策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讲、现场咨询、走访基层、定向推送等方式,向各群体全面解读技能提升行动政策内容,明确申办流程、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目录、补贴标准、资金拨付和管理等,帮助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落实相关政策。
(三)开展现场业务受理办理活动。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开展集中服务活动,将政策、资金、服务送到劳动者,送到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集中面向企业、院校、培训机构、鉴定评价机构等服务对象,受理和办理各类审批手续;集中认定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公布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集中受理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请,集中签订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合作协议,按规定集中向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预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集中受理企业自主评价备案申请,集中办理技工院校招生报名等。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邀请媒体和群众代表,走进12333咨询服务中心参观体验。此外,各地还可根据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
七、活动宣传
(一)预热宣传。在活动开始前一周,通过媒体发布消息、印发开展统一咨询日活动通知、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和12333电话咨询系统设置咨询日语音提示等形式,提前公布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吸引企业、院校、培训机构、鉴定评价机构和各类劳动者关注和参与。
(二)活动日启动式宣传。邀请中央、地方主要媒体和部属媒体做好活动日启动式报道。
(三)后续持续报道。活动结束后,要做好对活动的总结和持续深度报道,巩固活动成效。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咨询日活动,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谋划好活动场地、问题征集、宣传材料和媒体联络等工作,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活动安排周密周全、活动现场安全有序。
(二)明确责任分工。12333电话咨询服务机构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做好咨询员的政策解读、办事流程指引专题培训,以及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工作;业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解答口径,明确咨询宣传重点,安排业务专家提供现场服务;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资料准备和媒体联系工作,在咨询问答、现场互动和媒体宣传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办好统一咨询日活动。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地于2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部信息中心备案。4月16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报送部信息中心和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部信息中心:赵劲 罗震
电话:(010)84209268 84209209
传真:(010)84209271
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崔琦 何庆
电话:(010)84208147 84207150
传真:(010)84207140 8420844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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