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疾控寄地便函〔2020〕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30 21:02:48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卫疾控寄地便函〔202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处(血地处、血防办、地病办、重传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今年4月26日是第13个“全国疟疾日”。当前,全国新冠肺炎防控进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阶段,2020年是我国实现消除疟疾目标年,及时发现、报告、诊断和治疗输入性疟疾病例,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是实现消除疟疾的关键。为促进社会和公众在防控输入性新冠肺炎的同时,提高防控输入性疟疾意识,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确定为“消除疟疾控新冠,同防输入再传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四早”。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在190多个国家和地区流行,境外输入疫情的防控面临巨大挑战。同时,今年1月和2月全国分别报告输入性疟疾病例338例、122例。因此,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同时加强疟疾防控工作的宣传,提高对输入性疟疾的认识,高度关注从疟疾高流行地区回国人员,做好输入性疟疾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和早治疗。

二、联防联控,部门协同。


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是消除疟疾的工作重点,坚持“线索追踪、清点拔源”的策略,及时诊治病人、清除传染源,切断媒介传播途径,采取易感染人群保护措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深化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联防联控,继续保持消除疟疾“1-3-7”工作要求高质量执行,做到24小时内报告、3天内完成个案流调和实验室确诊、7天内完成疫点处置。卫生健康、海关、移民管理、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发挥好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重要作用,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做好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流行区务工、经商和旅游人员的宣传,尤其抓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回国返乡人员的疟疾宣传和防控工作。

三、创新方式,促进及时就医。

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依托互联网络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围绕宣传主题和核心信息(见附件),用大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形式和语言组织宣传。各地要针对消除疟疾工作中薄弱环节,尤其是病人在发病到就诊、初诊到确诊的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群众主动就医意识,加强医务人员诊断、转诊意识。





附件:2020年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2020年3月28日


 




2020年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1.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 发病的典型症状是发冷、发热和出汗。

2.疟疾通过蚊子叮咬或者输血传播,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蚊灭蚊,禁止疟疾患者献血。

3.非洲和东南亚是疟疾高度流行区,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的疟疾流行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准备。

4.派驻疟疾流行区的随队医生应当具备疟疾诊治能力,指导团组做好疟疾防护,并及时诊治可能的疟疾患者。

5.重症疟疾会危及生命,去疟疾流行区旅行后出现发冷、发热、出汗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就医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入境和就医时应主动告知旅行史。

6.医务人员应注意输入性新冠肺炎和输入性疟疾的鉴别诊断,对确诊的疟疾患者应按照《抗疟药使用规范》(WS/T-485-2016)给予规范的抗疟治疗。

7.疟疾患者应按照医嘱全程、足量服用抗疟药。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82868.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卫疾控寄地便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 疾控局, 2020年, 疟疾, 宣传, 活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