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法发〔2020〕58号《海关总署关于2019年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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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2019年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署法发〔2020〕58号






2019年,全国海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高质量提供制度供给、高水平促进海关改革、高标准规范海关执法、高起点培塑法治理念、高素质打造法治队伍”为目标,不断强化法治的引领、规范、服务和保障作用,驰而不息推进海关法治建设,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海关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纲要》重点任务开展情况

海关总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在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下做好海关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全体海关工作人员将依法行政作为海关工作的基本准则和生命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提升海关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水平、更好服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部署,充分发挥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大力推进进出口环节提效降费。取消现有116项证明材料中的92项,2个进出口食品安全证件退出口岸验核,推动取消118项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本服务功能拓展至598个,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100%。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明显降低。根据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2019年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全球排名第56位,较2018年提升9位。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按照能简则简的原则,精简行政审批。2019年2月底,国务院宣布取消25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3项为海关审批事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再次向国务院提出取消海关审批事项的建议。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全面启用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实现行政审批申报、流转、审核、盖章、查看并打印完整法律文书全流程网上办理。部署海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从12月1日起,海关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已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显著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压减法定检验商品目录,对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实行“先放后检”,将重量鉴定改为依企业申请实施。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关检融合后海关行政检查事项变更情况,调整发布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29项随机抽查事项一一明确具体实施要求,“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推动“多证合一”“多报合一”“注销便利化”改革,全年有10093家企业通过“多证合一”成功办理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办结企业注销1661家。

突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禁止洋垃圾入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举措,组织开展3轮“蓝天2019”专项行动和2轮全覆盖专项稽查,加强风险防控,强化装运前检验和口岸查验监管,深化跨部门协作和综合治理,完成滞港固体废物清理退运,推动开展“大地女神”第五期国际联合执法行动,洋垃圾走私得到有效遏制。严厉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实施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监管打击和综合治理,积极参加“雷电”等国际联合执法行动,中国海关第4次获得克拉克·巴文野生物种执法奖,充分展现我负责任大国形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海关法律制度顶层设计。着力推进海关制度创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改为基础,科学重构海关法律规范体系,统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与其他机构改革相关法律的关系,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海关法规制度体系。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有序推进《海关法》修改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完成43个课题的研究工作,为《海关法》修改工作夯实理论基础。

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推动科学立法,及时将改革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固化,加强重点领域法律制度建设。协调财政部推动《关税法》立法取得突破性进展。密切配合司法部完成《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12部行政法规的修改,解决海关执法合法性问题。深度参与《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力求通过立法解决海关执法难题,确保海关依法履职。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固化“单一窗口”、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食品指定口岸进口等改革成果,将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

统筹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围绕机构改革和业务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效推进海关规章立改废释,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研究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调整的重大政策文件,提出法律论证意见。全年对233个海关总署公告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清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不相符、不衔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各直属海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及时纠错。

畅通征求意见渠道。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建立海关“立法论坛”,打通总署法规制度完善与基层海关执法实践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关情民意得以充分表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目前,“立法论坛”已拥有注册用户12000余名,全国海关每8名关警员中就有1名“立法论坛”用户,发帖3万余篇。2次组织来自基层边陲海关的活跃用户座谈,吸收部分人员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改工作团队,收集整理精华帖中高质量的立法建议和基层创新实践,结集成册作为立法参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推动落实“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海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起草完成“三项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在海关系统全面实施。在司法部召开的“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上,海关总署是进行经验交流的6个单位之一,也是进行经验交流的2家中央单位之一。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执法主体规范化建设,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覆盖的基础上,印发海关行政执法资格和执法证管理办法,规范相关管理工作。持续修改完善海关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和法律法规库,开展2019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推动全国海关完成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和执法证印制、颁发工作。

强化培训提升全员执法能力。以新海关业务全面深度融合为契机,将执法能力提升作为海关系统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年举办培训班5859期、8.6万人次参训。精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13期“模拟法庭”巡回展示活动,以生动案例展示法庭庭审情况,带动8个直属海关和上海海关学院结合本单位案例组织“模拟法庭”展演。

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建立“海关行政执法案例库”,为海关执法活动提供统一适用标准。通过分类梳理与深入剖析,收录具有普遍性、对海关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以指导案例的方式指导、示范、教育全国海关关警员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做出的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经得起司法审查。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三级党委设立为契机,制定加强海关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各级机关党的建设和推进清廉海关建设的意见,集中清理规范19件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认真落实中央新修订的问责条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检查、考核、通报。持续推进中央巡视整改,每季度召开推进会,抓好5项长期任务整改工作,开展已完成任务“回头看”,健全完善43项制度。强化政治巡视,组织对12个直属海关党委开展常规巡视,各直属海关党委对23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认真办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及时组织交办,加强督办催办,严格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时限要求。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实地调研,充分发挥建议提案办理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服务发展的作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2019年海关总署共承办建议提案22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代表委员的满意率100%。

加强审计监督和业务督察。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海关系统贯彻落实,聚焦打击象牙走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8个方面重点工作开展审计监督和业务督察。组织开展严禁洋垃圾入境、强化固体废物监管专项督察,对全国海关加强综合治税措施落实、货物贸易渠道查验率查获率、监管设备管理使用绩效等情况开展跟踪督察,组织开展减税降费(保证金管理、涉企收费)全覆盖专项审计。积极配合国家审计,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落实整改。

推进政务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依法履行公开职责,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全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76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92件,同比增长6.6%。全国海关12360热线共接听咨询电话164万次,平均响应时长7秒,一次性办结率为98.6%,平均接通率97.4%。总署网站列“国务院其他部门网站”绩效评估第二位。强化海关对外宣传,向社会传播海关正能量。全国海关在地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共首发新闻10003篇,其中在《人民日报》刊发120篇。在中央及地方电视台发布海关新闻3624条,其中《新闻联播》报道81条。“海关发布—政务新媒体”案例入选部委“十大”优秀创新案列。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矛盾纠纷。

通过复议应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优化升级案件管理系统,将“行政复议案件管理系统”“海关行政诉讼案件系统”整合升级为“海关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海关复议和诉讼案件数据的“互联互通”,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全年全国海关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47件,同比下降16.84%,已审结的案件综合纠错率为21.88%;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9件,同比下降8.33%。通过复议应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防控执法风险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建立与人民法院的涉诉法律问题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走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及全国6个巡回法庭,组织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就海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处置海关监管货物税款保障等问题进行座谈研讨,在与司法机关建立互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制度功效。带动各直属海关与驻地高院、中院建立良好协作关系。

建立海关行政应诉协作区机制。构建全国海关应诉人才库,通过上下海关之间联动、直属海关之间互动,统筹使用全国海关复议应诉人才。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建立了7个应诉协作区,选拔应诉人才(第一批)70人。

大力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设。修订海关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制定考核评分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海关系统927名公职律师的管理,调动公职律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持续优化“轮值轮训”“以干代训”工作,对各直属海关公职律师培训工作进行专题指导。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单位的联系沟通,为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在司法部举办的中央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培训班上,海关总署作为先进代表介绍海关公职律师管理工作经验。

(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创新方法优化法治氛围。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8·8”海关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在系统内形成了学法热潮,对社会公众和管理相对人积极宣讲海关政策法规,营造法治化环境。引导鼓励各直属海关探索建立适合本关实际的普法机制,其中南京海关“推进企业问题清零的探索与实践”获评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全国十佳。

大力开展海关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全系统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各项活动,在“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映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10部作品获得优秀作品奖。积极培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南京海关法治文化基地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深圳、天津、厦门等海关法治基地获得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持续开展“普法讲师团”活动。建立“优秀讲师库”和“精品课程库”,精准对接各直属海关培训需求,实行“一关一课”。开发专家讲堂、新法权威解读、普法沙龙、主题论坛、小品展演等形式新颖活泼、受众参与度高的普法产品。全年8期系列活动辐射10个直属海关2万余名关警员,300余家企业参与。福州、厦门、青岛、济南、广州等直属海关跟进组建关级普法讲师团,结合关区特点深入基层送法上门。

持续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新海关建设需要,深入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和技能比武,大力培养一专多能、胜任多岗位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加强执法一线科长培训,强化基层业务骨干实训,以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为重点,围绕基层一线现实问题和执法常见问题,将实务讲解、案例剖析、装备实操、现场演练、场景考核有机衔接,提升全体关警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国海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海关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纲要》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维护国门安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六稳”等工作中出实招、作贡献,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始终把坚决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严禁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犯罪活动、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综合保税区升级发展和自贸试验区监管制度创新、简化海关通关手续等重点工作。

二是高质量提供制度供给。加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海关法律规范体系。积极推进《国境卫生检疫法》《关税法》《国务院关于反走私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探索研究与域外法律适用相适应的海关执法机制和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统筹做好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深入挖掘“立法论坛”作用,进一步畅通征求意见渠道,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是高水平促进海关改革。主动研究和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涉及海关的法律问题。围绕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海关出台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立足职能,重点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法治保障,在大力支持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方面,积极提供法律支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助力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口岸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海关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部署完成新一轮行政许可取消、下放工作。

四是高标准规范海关执法。持续深入落实“三项制度”,推动建立海关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规范海关执法公示工作。完善海关行政执法文书格式,针对重要事项和容易引发行政争议的执法环节开展音像记录。明确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海关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范围。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加大监督纠错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做好“海关行政执法案例库”建设,动态增加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模拟法庭”专题展示,创新模拟法庭形式,扩大模拟法庭的覆盖面。

五是高起点培塑法治理念。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出台普法讲师团管理制度,推动普法讲师团工作规范化。围绕海关工作大局开发更多广大关警员实用亟需的精品课程,进一步丰富精品课程库和优秀讲师库,提供“点菜式”普法服务,实现对内对外普法有效结合。加强海关法治文化建设,立足海关工作特点,提倡“一关一品”,打造一批叫得响、有影响的海关普法品牌。制定海关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

六是高素质打造法治队伍。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专家作用,注重基层法治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加大法治人才交流轮训力度。不断发掘法律人才,建设专业化法治队伍。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海关法治工作一盘棋的意识,推动东中西部海关法治工作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基层法规科作用,将法治工作各项要求传导至执法一线每个岗位、每个关警员,打通法治工作最后一公里。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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