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海批〔2020〕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中澳现代产业园项目3万吨级配套码头期限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4-03 21:37:06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中澳现代产业园项目3万吨级配套码头期限的批复





交海批〔2020〕7号





浙江省口岸管理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中澳现代产业园项目3万吨级配套码头的请示》(浙口岸办〔2020〕5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中澳现代产业园项目3万吨级配套码头,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

你办应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进出港动态,做好在船人员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船舶安全。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完成口岸正式开放所需手续。





 

交通运输部

2020年3月12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83136.html

本文关键词: 交海批, 交通运输部, 国际, 航行, 船舶, 临时, 进出, 宁波, 舟山, 现代, 产业园, 项目, 配套, 码头, 期限, 批复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