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的公告》海事局公告第6号
浏览量: 时间:2020-04-07 21:54: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的公告
海事局公告第6号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船舶安全和正常航行,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安全管理证书 (SMC)、符合证明(DOC)、国际船舶保安证书(ISSC),其有效期截止日期或中间检验、审核、检查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且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完成相应检验、审核、检查的,相关证书(证明)有效期截止日期或中间检验、审核、检查截止日期自动展期至2020年9月30日。前述证书展期后,其周年日保持不变。
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以及正在国际航行船舶上任职的船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其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且受疫情影响船员确实不能正常培训、考试、体检的,证书自有效期截止日期次日起自动展期6个月。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的展期还须船员本人书面承诺符合船员健康要求,并经本船船长签字确认。
三、各航运公司应当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尽量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安排船舶进行相应检验、审核、检查等,确因疫情影响 无法正常安排的,要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船员应当尽最大可能按照正常程序实现证书再有效或重新取得证书,航运公司应当为其提供相应便利。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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