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函〔2020〕241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苏州太湖古典园林建筑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内容变更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4-07 23:43:16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苏州太湖古典园林建筑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内容变更的函






办保函〔2020〕241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苏州太湖古典园林建筑有限公司变更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内容的请示》(苏文物保〔2020〕85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同意苏州太湖古典园林建筑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中的单位地址由“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街1号”变更为“苏州高新区协新路10号1幢”。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请你局指导督促资质单位按照我局《关于上线试运行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数据库和甲、一级资质单位在线管理系统的通知》(文物保函〔2019〕1253号)要求,尽快完成数据库填报工作,所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甲一级资质单位的信息变更须通过在线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办理。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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