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城函〔2020〕16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4-14 19:37: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20〕16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局、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形成城市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现就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10日至16日,主题为“养成节水好习惯,树立绿色新风尚”。

二、活动及宣传重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内城市围绕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宣传活动。

(一)开展节水在社区宣传活动。结合绿色社区创建,在城市社区、街道开展节水宣传,通过电子媒体宣传、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发放节水手册等方式,推广节水措施,培养良好用水习惯,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倡导节约每一滴水,消除水龙头上的浪费,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展示近年来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的工作成效,组织居民参观房前屋后的雨水花园、植草沟、绿色屋顶等设施,让群众亲水、近水、惜水。

(二)开展节水在公共建筑宣传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开展节水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用水习惯等方面的宣传,推广节水型器具和雨水利用、水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创建节水型公共建筑。

(三)开展节水在校园宣传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通过讲述身边的节水小故事、上一堂节水课、参观节水设施、亲身体验节水小技巧等方式,提高中小学生节水意识,带动家庭节约用水。

(四)开展节水在企业宣传活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面向公众开放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市政设施,让群众了解水在城市中的循环、净化过程。在用水量较大或排污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及服务企业,宣传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方面节水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经验,提高用水效率。搭建宣传交流平台,交流节水经验及技术。

三、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要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2020年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督促指导行政区域内城市按照“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的要求,在全社会树立节约用水就是保护生态的意识,营造全民节水、惜水、亲水的良好气氛,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宣传的长效机制,推动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应加强疫情防控,选择适宜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要以2020年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为契机,进一步督促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组织行政区域区内城市总结城市节约用水典型经验,及时制作宣传视频和宣传图片,并将相关材料汇总后于2020年5月23日前报送我部城市建设司,我部将以适当方式宣传推广。

联系人:城市建设司 张志果 牛璋彬

联系方式:010-58933543,58934465(传真)



附件: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4月9日








202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参考)






1.养成节水好习惯,树立绿色新风尚

2.让节水成为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3.培养节水习惯,珍惜水资源

4.改变不良用水习惯,推动节约集约用水

5.取之有度,用之有节

6.坚持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

7.节水优先,综合利用

8.节水,让生态更美好

9.治水要有系统思维,节水要成自觉行动

10.量水而行,节水为重

11.建设节水型城市,保护节约水资源

12.越是节约水资源,越拥有美好家园

13.节水优先新常态,海绵城市护生态

14.加强雨水综合利用,提高城市防涝能力

15.建海绵城市,兴生态节水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它节水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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