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浏览量:          时间:2020-04-27 00:21:55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严格依法履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实现“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良法保障善治,推动卫生健康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卫生健康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2019年我委积极配合立法部门推动出台了3部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重要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出台,为引领、保障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疫苗管理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从法律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了疫苗流通秩序和预防接种行为;《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创新了监管方式,维护公众用药安全。二是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步伐。起草《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草案,并配合国务院审议,加强对包括“基因编辑”在内的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的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提请国务院审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配合做好《护士条例》等行政法规修订工作。三是加强部门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修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配套规定的制定工作,发布《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工作,与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

二、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在卫生健康立法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努力使所确立的制度和规定获得人民群众更大的认同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制定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据统计,2019年对150余份文件开展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分别提出了审核和审查意见。三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地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我委贯彻落实的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持续调整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取消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审核,下放部分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等。二是推行清单式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委本级卫生健康领域证明事项,编制拟保留证明事项清单,推进办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方便群众办事;编制并实施监管事项清单以及委本级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三是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决策部署。在全国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对23项卫生健康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四是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明确的改革任务,细化改革举措,创新监管方式。五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和社会办医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市场准入。

四、强化和创新卫生健康监管,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梳理卫生健康领域监管事项清单,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强化行业监管。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疫苗规范使用专项整治、职业健康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既体现严格执法、依法打击的“力度”,也体现宽严相济、文明执法的“温度”。三是完善组织机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监督执法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研究,推动卫生系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已签署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370人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列入黑名单,推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制定《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开展案例评查工作,指导地方规范执法办案,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卫生执法效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全年共开展培训15期,培训卫生监督骨干1338人次,网络培训5899名监督员,人均网络学习时间39.66学时。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积极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1559件建议、提案全部保质保量按时办结,并做到100%的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沟通,代表满意率99.4%。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二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梳理分类,增加公开内容,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四是建立健全我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布我委法律顾问公告,聘请5位知名法学专家作为我委法律顾问,召开法律顾问聘任暨座谈会,不断完善我委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课题研究、立法专题研讨、重大涉法涉诉案件研讨、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不断提高我委依法科学决策水平和重大事件依法应对能力。

六、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二是推广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医院建立多学科诊疗工作机制,患者挂一次号即可同时得到多个专科专家的共同诊治。创新推动日间手术试点,有效提高手术效率,缩短术前等候时间,减轻患者负担。三是推进“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风险分担工作,形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四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强化标准服务,建立国家标准平台,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畅通标准意见反馈渠道。发布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医疗安全、健康风险评估等标准149项。五是全面实施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持续推进多证合一、网上登记,加快建设一站式在线服务,实现群众在家即可便捷办理有关登记服务业务。

七、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培养提升法治思维理念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委内各司局普法责任,积极推动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法制学习作为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定动作”。建立我委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要求各司局工作人员至少旁听一次庭审。三是开展法治培训,培养全系统法治思维理念。连续多年组织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培训班,指导医院建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或实行法律顾问制度。 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增强卫生健康系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八、存在问题及2020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在卫生健康领域的不断深入推进,以及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还需要不断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与医疗卫生工作特点的有机结合;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2020年我委将推动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完善公共卫生相关法律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二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卫生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深入研究论证拟取消下放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落地;着力落实重点领域和一般领域分类监管要求、加强创新监管;优化审批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提高群众办事和医疗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确保放得下、管得住、服得好。

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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