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2015〕22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2-01-03 00:41:34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的通知》【全文废止】
保监发〔2015〕22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2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改进和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深化保险业市场化改革,转变行业增长方式,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保监会于2012年启动了“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以下称偿二代)建设工作,现将研制完成的偿二代全部主干技术标准共17项监管规则(见附件)予以发布。
附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
中国保监会
2015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保险公司偿 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提取码: t69y】【解压缩密码://www.0798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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