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27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元寺建设控制地带内钱振江翻建民宅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5-01 04:07:51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元寺建设控制地带内钱振江翻建民宅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278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开元寺建设控制地带内钱振江翻建民宅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9〕16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开元寺建设控制地带内翻建钱振江民宅。
一、该项目应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规划的控制指标与风貌要求,可不限于仿古样式。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对所报项目进行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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