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全文附PDF下载)
浏览量: 时间:2016-02-05 01:11:46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steel smelt industry
(GB 28664-2012 2012-10-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炼钢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炼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炼钢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附件下载: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 2866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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