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运字〔2020〕35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0-09 23:49:16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0〕3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9〕34号),汇聚有效学习资源,规范培训学习渠道,助力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辅导咨询和培训服务转型升级,我局定于2020年5月15日正式上线全新的开放式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学习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由我局组织建设的全国性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综合服务载体,旨在满足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提供精准化的学习方式。

学习平台面向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等创新主体,以提供公益化、便利化线上服务为主,开设在线学习测评、政策汇集发布、典型样例分享、监督反馈投诉等功能模块,帮助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打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模式。平台支持PC端和手机端访问,平台网址为:http://www.ipmsstudy.cn,详情请登录查看使用说明。

二、主要服务功能

(一)宣贯解读政策信息。开设政策信息专栏,汇集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惠企相关政策及解读,帮助创新主体用好相关政策,获得相关支持。

(二)统一规范在线培训。开设学习测评专栏,科学设计贯标认证全流程学习课程,免费提供权威师资授课资源,在线检验巩固学习成效,实时提升相关人员从业技能。

(三)分类共享实践样例。开设贯标样例专栏,按领域和规模分类提供高质量贯标实践样例,帮助创新主体量身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高质量运行。

(四)公示监督认证服务。开设认证服务专栏,公示知识产权认证机构服务标准,支持创新主体择优选择认证服务,线上评估反馈服务质量,促进服务标准持续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要高度重视发挥平台作用,将学习平台作为服务创新主体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组织动员省市县各级辖区内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使用好学习平台,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创新主体实际困难,全力支持复工复产。我局将通过学习平台后台管理功能及时汇总通报各地使用情况。

(二)加强数据使用管理。要依托学习平台后台管理端口,综合管理使用好后台数据信息,跟踪了解创新主体学习情况和内在需求,对知识产权产出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关联分析,靶向精准服务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有效性。

(三)持续完善政策体系。请按照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与我局联系,在学习平台上补充、更新辖区内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学习平台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政策库,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服务。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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