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20〕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20年6月6日是第25个全国“爱眼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在陕西省考察时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面向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宣传普及眼健康科学知识,增强学校、学生和家长重视眼健康的意识,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现就开展教育系统202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主题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宣传教育重点
1.大力宣传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的重要性和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2.高度关注儿童青少年眼健康,大力宣传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增强儿童青少年爱眼护眼意识,引导科学合理用眼。
3.科学防控近视,规范矫正近视,提高视觉质量,共享清晰视界,呵护光明未来。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在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有序推进复学复课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学生长期居家学习和参与在线教育教学可能对视力健康产生的影响。充分认识复学复课后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和爱眼护眼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借助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专业优势,协同配合,推进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好教育系统202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
2.各地各校要按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紧密围绕宣传教育工作主题,制定工作方案,将“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结合起来,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精心部署实施。
3.各地各校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宣传科普活动,开展专题讲座,普及眼健康知识,增强宣传活动效果。
4.各地各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长学校、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争取家长对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
5.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要发挥优势,充分利用全国“爱眼日”契机,创新形式载体,大力开展线上线下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教育系统202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材料至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教育部体卫艺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立京,010-66096231。
电子邮箱:liulijing@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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