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0〕46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6-09 03:48:06

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0〕461号







上海市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沪文物〔2020〕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做以下补充、完善:

(一)坚持最少干预原则,深入评估2011年会址修缮工程实施效果,调整完善修缮措施,尽量保持会址建筑和周边环境的历史风貌。

(二)勘明会址建筑渗漏和潮湿问题根源,分类制定整治举措。加强会址建筑外墙避潮层的查勘定损,减小修复保护对墙体和室内地面所诱发的不利影响。室内墙面防水封护层应延伸至地坪不小于200mm。补充阳台顶板防渗水防泛水措施。

(三)墙体嵌缝材料不宜使用强度过大的粘结剂。室内平顶不宜采用水泥浆嵌缝。墙体外立面修复应明确材料粘结强度、延伸率、抗老化等性能指标,审慎评估墙面“平色”喷涂有机硅的适用性。

(四)设备管线维护应尽可能减少对会址建筑的影响,不宜大规模拆装室内墙体、吊顶结构;晒台屋面可考虑增加保温层。进一步论证喷淋系统设置的必要性并明确管线走向。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以上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日常维护内容应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和管理要求,尽可能减少对文物本体的影响。

四、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人员和文物安全。

五、工程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文物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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