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地勘函〔2020〕46号《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开展省级矿产地质志研编成果初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7-25 03:52:16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开展省级矿产地质志研编成果初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地勘函〔2020〕46号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办公室,全国矿产地质志项目办公室:

矿产地质志研编是一项集大成、家底性、立典式,理论和规律创新性高的重大基础性工程。2016年以来,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38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推进省级矿产地质志研编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973号)等要求,各省(区、市)切实推进志书研编并取得系列重要成果。今年是矿产地质志研编的收官之年,为推动各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目标,我司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省级矿产地质志研编成果初审验收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国家、科学、社会和人才”四大总体目标,对照“书、图、库、普”四方面预期成果,科学评价志书综合绩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对策建议、狠抓后续任务落实,为传承地矿文化、加强矿政管理提供重要基础资料,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二、分工安排

我司会同部有关司局组织协调,全国矿产地质志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项目办)与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推进。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各年度合同、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内容、预期成果及《中国矿产地质志省级矿产地质志研编技术要求》,结合各类中期检查意见及绩效考核指标等,负责做好本省级矿产地质志研编成果初审验收,并报全国项目办终审。

三、工作重点


(一)严把志书质量关。广邀熟悉本地区、经验丰富的专家,全程参与省级志书初审和修改完善,力争志书记述全面、论述有据、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图表精美、特色鲜明。

(二)突出科技创新。将百年来海量矿产地质资料集成再创造、再凝练、再提升,特别是区域成矿规律认识、成矿理论等方面。

(三)注重社会效益。主动规划产品体系和服务方式,谋划志书成果的转化应用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志书使用范围,增强志书影响力,提升社会效益。

四、其他要求

(一)资料更新。根据前期工作安排,志书资料截止时间要求为2018年12月。现考虑到全国矿产地质志汇稿时间已作相应调整,请各省(区、市)在志书修改完善过程中对2018年12月后形成的新资料进行更新和补充。

(二)时间要求。各省(区、市)于2020年10月底(个别进度较慢省份不迟于2020年底),完成志书正本、普及本及两张图(矿产地质图、成矿规律图,含说明书)初审验收和修改,提交全国项目办终审。成果数据库初稿编制、初审验收分别于2020年底、2021年6月底完成。

请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2020年6月19日(周五)前,将本省(区、市)工作进度安排(包括志书正本、普及本、两张图、数据库的初审及提交终审时间)报全国项目办(邮箱:hfhymn@163.com)。

联系人: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 胡宪奇  010-66558398

全国矿产地质志项目办公室 黄  凡  010-68999517 王  岩  010-68999794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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