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办发〔2020〕137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大比武活动暨2019年度工作报告上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2-05 01:56:02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大比武活动暨2019年度工作报告上报工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0〕137号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安徽省广播电视局、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浙江大学、浙江传媒学院,超高清视频(北京)制作技术协同中心:

为加强和改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和成绩,提升实验室的科创能力,强化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进一步发挥实验室对广电科技工作的支撑作用,更好服务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组织开展第一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大比武活动暨实验室2019年度工作报告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复设立并在有效期内的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批复不满1年的实验室可以不参加此次活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二、活动安排


本活动分为材料上报、初评、现场展示、终评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上报

1.上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平台(http://keylab.nrta.gov.cn),进行线上填报。实验室管理平台的登录账号密码请咨询联系人。

2.上报时间

实验室管理平台将于2020年6月15日后正式上线开通,2020年6月30日关闭年度工作报告上报功能,请各实验室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工作。

3.上报内容

各实验室结合2019年度工作实际情况,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平台,围绕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承担或参与国家或广电行业重大战略任务或重点课题相关研发情况、开展相关研究情况、服务广电总局工作情况、产学研合作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及经费保障情况、实验室获得的主要成果等方面,如实客观填报实验室2019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2),上传各项成果证明材料。如有必要补充2019年度以前主要工作成果的,可填报往年工作成果情况,往年主要工作成果也可作为本次实验室大比武活动考核评比的参考。

4.上报流程

(1)各实验室完成内容填报,在线提交给依托单位进行审核。依托单位为省播出传输机构的,在线提交给组织单位(省广电局)进行审核。

(2)组织单位/依托单位对实验室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线提交给总局科技司;审核未通过的,返回给实验室重新修订并再次提交。

(二)初评

总局科技司组织专家对各实验室提交的2019年度工作报告及工作成果情况进行初评,依据初评成绩确定参加复赛的实验室名单。

(三)现场展示

参与复赛的实验室搭建重要成果演示系统,制作宣传展板、宣传视频、重要成果演示与演讲PPT等,在总局科技司指定的时间、地点向公众集中展示,总局科技司组织进行终评。

(四)终评

总局科技司组织专家、观众等对各参赛实验室进行终评,重点从实验室科创成果数量、对行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成果转化落地情况和对总局科技管理的支撑作用等方面进行评比,与初评成绩合并计算实验室最终比赛成绩。

终评结束后将在总局网站公布比赛成绩,并颁发奖励证书。

对在本次大比武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实验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项目安排、实验室到期延期等方面给予倾斜,并在实验室管理平台进行展示。对未及时上报材料或材料初评未通过的实验室,将下达整改通知,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实验室资格。

三、组织管理

请相关省局及时将通知转发辖区内有关实验室依托单位,各依托单位及实验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填报年度工作报告,认真组织参与实验室大比武活动,加强实验室科创成果宣传推广和转化应用。

联系人:张智军,010-86098098 杨琪,010-86095565





附件: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名单

2、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报告模板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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