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函〔2020〕456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交运函〔2020〕4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总工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道路货运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基础性服务业,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道路货运行业从业人员超过1800万,长期以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广大货车司机冲锋在前、奋不顾身、“逆行”驰援,涌现出一大批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和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运输的先进典型,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运输保障。为 充分展现广大货车司机风采,加强道路运输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新时代交通精神,面向全国广大货车司机,发掘和宣传一批事迹感人、精神崇高、典型示范性强的先进典型,提升广大货车司机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引导和激励广大货车司机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逐步形成全社会关爱货车司机群体的良好氛围,为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方式
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主办,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交通报社组成活动组委会,负责统筹活动的组织开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交通报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好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
三、推选标准和渠道
(一)基本条件。所推选的货车司机应当从事道路货运5年及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
1.安全守法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具有较长的安全行车里程,没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
2.诚信文明从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执行运输任务过程中没有出现货物丢失、损坏以及送达时间滞后等现象;自觉维护行业形象,拥有职业荣誉感,“信用交通”网站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良好专业技能。熟知道路货物运输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熟练的安全与节能驾驶技能,掌握基本的货物装卸保管、车辆维修、应急救助等常识。
4.践行社会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犯罪记录,未发生致人伤亡的责任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乐于助人,具有社会责任感。
(二)优先推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承担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任务、参加公益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优先推荐;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在驾驶工作岗位中有突出事迹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突出成绩的可优先推荐;获得驾驶技能类竞赛奖项、拥有技术创新成果的可优先推荐;累积安全行驶里程长,完成货运订单量多者可优先推荐;受到地方政府或企业嘉奖或媒体报道,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者可优先推荐;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者可优先推荐。
(三)推选渠道。
1.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要发动当地企业、货车司机积极参与推选活动,推选的候选人材料要经审核后汇总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工会组织评选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湖北省推选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15名,其他省份推选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10名。
2.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道路货运企业、网络货运平台开展推选活动,并按照推选标准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认真审核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所推选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10名。
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中央交通运输企业可组织本企业货车司机参与推选宣传活动,按照推选标准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认真审核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所推选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5名。
4.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重点发掘、培树和宣传。社会公众也可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符合条件的先进人物。
四、活动安排
推选宣传活动从2020年7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遴选推荐阶段。2020年7月至8月,各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开展遴选,并确定候选人,填写《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荐表》(见附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媒体开展跟车采访活动,深度挖掘推荐候选人中的典型事迹,并结合货车司机关注的话题及采访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举办关心关爱货车司机活动。
(二)宣传评审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活动组委会根据推选标准,组织专家从推荐人选中,选出100名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通过《工人日报》《中国交通报》《人民公安报》以及中国工会网、中国交通频道、中国交通新闻网、中国交通报官方微博微信、交通强国APP等新闻媒体和平台,集中宣传展示100名“最美货车司机”的优秀事迹,并进行网络投票。活动组委会将综合专家评分、网络投票、媒体评分、诚信指数等因素,评选出十大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
(三)联合发布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审定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名单、推选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在全行业广泛宣传货车司机的先进事迹,并组织新闻媒体对先进人物进行持续深入的采访报道。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特别优秀的人选,由所在省(区、市)在集中表彰时,优先作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劳动模范表彰对象,并作为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充分认识推选宣传活动对提升广大货车司机职业荣誉感、关心关爱道路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加强交通运输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引导货车司机、道路货运企业积极参与推选宣传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深入挖掘,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要秉承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遵守推选的标准和流程,真正把安全文明、敬业奉献、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要把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最美”系列宣传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推选宣传活动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三)广泛宣传,典型引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新媒体以及网络货运平台的宣传作用,不断提升推选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全社会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群体,引导广大货车司机积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双胜利作出新的重大贡献。
六、联系方式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孟文戟,电话:010-65293400;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邵东,电话:010-66266559;
中华全国总工会海员建设工会刘鸿志,电话:010-68591458;
中国交通报社 王珍珍、杨美霞,电话:010-65293641、010-64252614,传真:010-64252614。
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zmhcsj@zgjtb.com;纸质推荐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外运大厦A座15层中国交通报社,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活动组委会,邮编100011,请注明2020年“最美货车司机”推荐材料。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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