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0〕57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李达故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意见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7-07 04:32:22
国家文物局关于李达故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意见函
文物革函〔2020〕575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李达故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2020年5月版)的请示》(湘文物报〔2020〕4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李达故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修改、完善:
(一)以民居建筑和周边环境为重点,深化文物影响评估,调整优化工程方案,合理控制施工规模,尽量保持历史环境风貌。
(二)民居建筑外墙改造应延续历史传统,采用与故居建筑和整体风貌相协调的色调。统筹考虑民居建筑的展示利用功能,深化论证添加楼板的必要性。切实加强白蚁日常防治,木材防虫防腐处理不宜采用CCA药剂。
(三)池岸整治应保持自然状态,不宜砌筑护坡或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绿植应选用当地树种,避免园林化倾向。
(四)对坍塌无存的辅仁小学东、西、北三栋建筑的重建应有详实可靠的历史资料和依据,并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建议采用标志牌等方式进行遗址保护与展示。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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