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教〔2020〕90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0〕9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现核定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9059,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向支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按照规定落实地方应承担的工作补助经费,加强对支教教师的服务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在制定选派计划和工作经费补助标准时,要进一步向“三区三州”及“三区三州”之外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要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三区”人才计划教 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0年6月12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87952.html
本文关键词: 财教, 财政部, 教育部, 2020年, 三区, 人才, 计划, 教师, 专项, 补助, 经费, 预算, 通知